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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资检说法 · 以案释法】酒后未驾车,也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的共犯!

发布时间:2023-10-16  来源:安岳检察  点击量:14370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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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知他人饮酒

仍将机动车出借给他人驾驶

或教唆、胁迫他人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 

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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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资检说法·以案释法》

邀您观看第17期

《一分钟了解共同犯罪》








什么是共同犯罪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: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。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,不以共同犯罪论处;应当负刑事责任的,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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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官提醒

情侣、朋友之间交情不能只体现在酒桌上,酒后的照顾义务也是感情深厚的体现。对于那些醉酒后已经丧失自我照顾能力还要自行驾车回家的,同饮人要在酒后尽到劝阻、照顾、护送和通知义务,不能明知其独自驾车会发生危险而放任这一行为发生。让我们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,不要向驾驶人强行劝酒,不要教唆、强迫或者纵容其酒后驾车,拒绝酒驾,让每个人平安回家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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